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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May 19, 2008

適合建築系大五看的文章~( 轉貼自2008年鄭晃二老師blog)

設計就是針對問題解決問題

愛因斯坦(Einstein)曾說:
「如果給我一小時的時間來拯救這個星球,我將以 59分鐘的時間來定義問題,再用1分鐘的時間來解決它」。

這也說明了尋找問題的重要性,那何謂設計,
從字面上解釋,
設:籌劃。如:「設計」、「設法」。
計:謀劃、打算、如:「計劃」、「商計」、「設計」、「從長計議」。

單獨延伸解釋都可解釋作設計,換言之作設計之前必須先找尋問題。

「有時候,我認為我們會在瞭解問題之前先做出解決方式。我們會在缺乏邏輯或分析的情況之下說: “我的下一個設計會更完整!”」威廉.潘那(William Pena)。

相信直覺 是路康(Louis I. Kahn)設計哲學五大原則之一,路康呼籲相信直覺的重要性,
康相信直覺是天生的以及個人化的。但也要奠定在知識的基礎上,
透過建築教育的養成,培養洞見能力,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直覺。



徹底的了解問題,才能針對問題,解決問題。

Ex:醫生要下診斷之前會先問病人身體那裡不舒服,再依病人的症狀詳細檢查及專業的判斷。
所以在設計的操作過程中,首要的是收集資訊;分析事實整理歸納後再加以釐清便可以找出問題,若可清楚地條例設計問題,就如同醫生找到病因,自然可對症下藥,病人也會很快痊癒。

因此,問題陳述就是計劃和設計工作之間的界面。

了解問題研究問題,便可理出對策,待問題解決後,可更進一步提昇設計的品質,所以清楚的定義問題,方可針對問題,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。

設計是有意圖性的安排

從開始學習設計以來,看了很多書也操作了不算少的「設計」,但對於「什麼是設計?」這件事反倒是模糊的。

設計是一連串有意圖性的安排。

當設計師手中接到一張訂單或是一位學生拿到一個題目,
他便開始有了一連串的思緒,該怎麼破題、問題點在哪裡、怎麼解決問題;
甚至是一位平凡的居民百姓,當他開始想要解決某些發生再他身邊的問題點的同時,他也在做設計。

因為大家都是為了一開始的某種因子而開始了想要解決問題的「意圖」,而意圖為何?

當然也就是為了解決當前的問題。

但是解決問題不算是設計,因為這只是單純的在回答問題。


如果列舉機能的明細表是建築現代法則的第一個不可變元,
那麼重整當然是最後一個了(注一)。

不論是思緒的整理,草圖的繪製,或是實際的操作,都是充滿意圖性的在安排所有的過程,包括結果。

許多人不停的追逐所謂好的設計,設計的好與壞是被人所定義的,當我們充滿意圖的在操作某件事物這也是設計。

建築中的「簡單」不能用「統合」來形容,因簡單是抽象的,統合形是有意義的。

統合不一定簡單(注二)。

偉大的建築師能統整一切的問題,統合所有的意見,統合所有的空間與動線。

所以他同是也是以一種完善的安排來操作,即使當中充滿了矛盾與複雜,或是對立和衝突,我相信都有他本身的意圖所存在。

就好萊特這位偉大的建築師,從他的許多著作中可以見得他對人文主義的厭惡,深深的痛恨,
同時他的情感也在他的建築設計中被反映出來。那麼他的意圖為何?另一位建築師魯斯在空間平面中發展垂直統合的原則,目的是擴大居住機能所能使用的表面,甚至而增加了藝術家的價值。從最初開始學習設計,思緒便不停的在設計當中打轉,但究竟設計的本質是什麼?最重要的問題點卻不停的被忽視,或是視而不見。

如今回過頭來重新思考究竟「什麼是設計?」,我想就是有意圖性的安排。這是目前的我所能作的詮釋。


設計 是對於使用者的關懷,更是精確的美


設計是什麼?

有設計就會有對象,通常對象通常指的就是使用者,使用的人可能來自於四面八方,在不一樣的背景成長,會有不同的喜好興趣及不同程度的感受,使得設計的任務得面對多元的變化參數。

當今社會受到全球化下的各式衝擊,大量的、複製的、模矩的產品充斥著我們的日常生活,普世的人們漸漸開始麻痺所知的事務,認為一切發生的理所當然,這正是設計者之所以存在的價值所在,因為設計者一定要多一份敏銳積極的關懷,然而在設計上發生反應,對於尺度色彩形式等特質要求,逐漸脫離統一模式鑄成的處理,取決於設計者本身的能力和過去經驗,創造屬於設計者本身的詮釋。

就以建築設計來講,建築起先就是以滿足人類居住的本質特性,進而才是與人類的行為 社會 經濟有關的空間變化計畫。

(1)只要建築存在,尺寸、比例、質感都將永遠是建築家負責操作的基本要素, 同時透過細部的表現亦可表達其凝縮的建築觀。

對於建築家來講,所謂創造建築的過程,透過瞭解使用機能的需要,傳達出一種空間意識,這個意識來自於整體的了解,包括觀察、分析、訪談等,有了前面的知識背景作為判斷的依據,才開始深入思考環境空間與時代精神的關係,關心所在的環境,是一個設計者不可缺少的基本要求,
設計是建立在需要上的

(2)建立物體的美感,必須使它具有內在的和諧秩序,而首要元素就是比例關係。

在一連串的設計過程背後影藏的就是複雜的比例關係,從之中可以讀出設計者在創作之中的無限掙扎與拉扯,透過這樣的想法過程會撞擊出令人讚賞的精采火花,我認為也是一種對於自己努力心血的交待,或許不只是為了使用者,還有作為學設計的人本身的那一種驕傲。

這時另一個想法,當關懷與精確的美感兩者產生衝突時怎麼辦,這個問題其實也是很多剛畢業不久的年輕建築新血必經之路吧,在兩者之間的不斷猶豫與拉扯,就是設計一直不會使人膩的重要原因吧。


設計是物件的靈魂

設計是什麼?

這個問題我想現在的我並未能夠想到令自己滿意的答案,而”設計”這兩個字在現在的社會中似乎隱著某種生活態度的追求,只要在某樣商品前加個某某設計師好像就會為這商品加分不少,
這說明了”設計”對於人來說是一種嚮往因此產生了價值。

那到底甚麼是設計而甚麼又不是設計呢?在生活中的人工物件,其之所以存在基本上是有理由的,基於有理由的存在我們可以說”它”是被設計過的,但若從這樣的觀點並沒有辦法討論設計是什麼,我們談論的應該是什麼東西”它”會透露出某些訊息讓我們感覺”它”是被設計過的。

曾替XYLITOL口香糖做過包裝設計的設計師 佐藤 卓 在文章中曾提到:「看似平凡無奇的東西其實隱含著設計理念、特別的東西並不代表就是設計。」(註一)

從他的觀點來看,形態(form)並非透露設計感的唯一、或是最主要的方法。
而更可能是從產品的發展沿革與功能性去透露產品的設計感。

對佐藤 卓 而言設計並非是”創新”,而是在”延續”,其靈感往往來自於剛剛所提及的產品歷史、與功能性上。

就以上的討論是關於有”歷史”的設計而言,假若是要對於一個全新的產品加以設計的話,
我認為其原創性將會是一個決定性的因素,《wallpaper》2007 年最佳家具設計師Hella Jongerius 說:「我想大概是因為我很有好奇心,我總是希望做些令我感到驚喜的東西出來。」(註二)

好奇心是讓一個設計師保有原創性想法的好方法,其原因我試著列舉下列幾個項目:

1. 想法改變,知道新知(或是技術)會改變人對於事物會有所不同的看法。

2. 梅狄奇效應,當不同領域的邏輯相去碰撞,往往會有新的事情產生。

3. 好奇心總是會讓你想知道下一步會變成怎麼樣?


若要在這裡提出設計是什麼?

我想姑且把設計當作是物件的靈魂,
是一個深層的結構、是支持物件存在的力量,

狄卡爾曾說過一個名言”我思 故我在”,
當物件背後有著深遠意義時,我們則可以說它是有存在意義、也可以說是有設計的 ,
我想這樣個想法可以與我的想法做一個連結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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